“行政執法”官告民中國第一案
——奧吉娜公開聘請資深律師
12月18日,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沈陽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狀告沈陽奧吉娜集團董事長魏國平一案。行政執法局稱我奧吉娜集團董事長魏國平博士發布侮辱性文章致其名譽權受損,審判當日我集團出于多方考慮未出庭。鐵西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判決鐵西行政執法局一審勝訴。我集團接下來將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此案已在沈陽晚報A4版報道(http://epaper.syd.com.cn/sywb/html/2012-12/19/content_872809.htm)。報道后“國家機關有名譽權嗎”、“該案是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引來多方律師思考。
現奧吉娜集團公開聘請有志于此案的資深律師。事件詳情請與我集團聯系。
電話:024-25200082
Email:[email protected]
沈陽奧吉娜集團
2012年12月19日
附:
事件詳情請點擊:
http://epaper.syd.com.cn/sywb/html/2012-06/06/content_810152.htm
所謂侮辱性文章:http://bbs.news.163.com/bbs/wsyz/251886847.html